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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原则——01.开闭原则

如何理解“对扩展开放、修改关闭”?

开闭原则的英文全称是 Open Closed Principle,简写为 OCP。它的英文描述是:software entities (modules, classes, functions, etc.) should be open for extension , but closed for modification。我们把它翻译成中文就是:软件实体(模块、类、方法等)应该“对扩展开放、对修改关闭”。

添加一个新的功能,应该是通过在已有代码基础上扩展代码(新增模块、类、方法、属性等),而非修改已有代码(修改模块、类、方法、属性等)的方式来完成。

修改代码就意味着违背开闭原则吗?

我们要认识到,添加一个新功能,不可能任何模块、类、方法的代码都不“修改”,这个是做不到的。类需要创建、组装、并且做一些初始化操作,才能构建成可运行的的程序,这部分代码的修改是在所难免的。我们要做的是尽量让修改操作更集中、更少、更上层,尽量让最核心、最复杂的那部分逻辑代码满足开闭原则。

如何做到“对扩展开放、对修改关闭”?

我们要时刻具备扩展意识、抽象意识、封装意识。在写代码的时候,我们要多花点时间思考一下,这段代码未来可能有哪些需求变更,如何设计代码结构,事先留好扩展点,以便在未来需求变更的时候,在不改动代码整体结构、做到最小代码改动的情况下,将新的代码灵活地插入到扩展点上。